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苏州金罚决字〔2023〕6号 | 
| 被处罚当事人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| 
|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| 项目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;抵押快贷业务管理不到位 | 
| 行政处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四十六条,《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七条、第二十二条,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三条、第三十二条、第三十五条,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四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| 
| 行政处罚决定 | 罚款100万元 | 
|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|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 | 
|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| 2023年12月29日 |